时近谷雨,正午的太阳虽说算不上炙热但是也引人发汗。早晨出门的绸缎长衫已经将近透掉。这样引人发晕的阳光和过度的运动使人大脑乱想,不知是阳光令人发晕还是昨天残余的酒精再度被使用。这个时代还没有共享性质的出租服务,要是开发一个出租马车可能也是一种商机。
“姑爷。”宋义仿佛看到清荷在东街的街口呼唤自己。
看来在劳累的时候继续运动真的会产生幻觉,比如说现在自己竟然看到了清荷小姐哈哈哈,你说可笑不可笑。心中认定了这是幻觉以后,宋义气势汹汹、三步并作两步便走到了清荷面前,伸出手用力扯了扯这幻象的脸。但是有弹性的触感却告诉他这并非虚幻,于是宋义大着胆子瞥了一眼手中少女的面容。
“姑爷,你弄疼我了。”清荷轻轻的拿开宋义的手,然后撩开刚刚宋义折腾开的长发。少女窄袖罗衣、香风袭人颦笑间皆是温婉无意的魅惑。宋义忍不住想要靠近,却又被清荷不动声色的避开。对的呢,毕竟两个人没发生什么故事,清荷小姐对于我这种吃软饭的烂人估计也是很不齿的吧。
于是宋义稍有一点黯然的把自己和清荷的距离又拉远了一些,表示自己的自知之明。不知这些小动作是否能够入她的眼,只求自己能够不被她太讨厌,不给她添太多麻烦。
该死,是恋爱的感觉,还是恋爱之中非常极品的片段——舔狗情节!我堂堂七尺男儿,难道就能做个舔狗?答案一目了然——能!非常能!我最喜欢做舔狗了,尤其是做漂亮姐姐的舔狗,prpr。
宋义只是木然的走着,刚刚的思维与应对的对策都在遇到真人的时候被粉碎殆尽。单单只是走在她身边,呼吸着距离她仅仅不到一尺的空气,就感觉幸福感快要满溢出来。啊啊啊啊啊啊这可耻的恋爱脑。
男人在面对喜欢的人的时候(处男)都会相当紧张,虽然宋义在历经了秦月的摧残以后在身体上并不能算得上是处男这种珍惜物种,失去了男孩子最珍贵的东西。但是他的心理方面还是一个处男无疑。两世为人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恋爱经验也可以说是一种悲剧了。确定编辑
在想入非非之中宋义就被领进了丞相府,正值午膳时间,偌大的前厅之内只有一双筷子,一套餐具和琳琅满目的菜品。宋义暗诽丞相府的铺张浪费,但是还是欣然坐下用餐,虽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是这样子的奢侈还是少见。宋义每样菜只取一匙便已经觉得非常饱足。在身旁侍候的侍女叫做明兰,是个非常阳光利落的小姑娘,穿着蓝色的仕女服,笑起来更是明媚。
“小兰啊。”宋义慢慢呷了一口明兰冲调的金丝菊茶,很香,配上蜂蜜更是甜蜜浓郁。
“小婢在。”明兰向着宋义轻轻躬身,思量着如何回应姑爷的即将到来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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